有哪些推翻了人們對歷史認知的考古發現
1984年,安徽省馬鞍山市在進行市紡織廠的基建時發現了三國時東吳名將朱然之墓。朱然在三國時代似乎存在感并沒有那么高,但他曾與潘璋擒殺關羽,又隨陸遜打敗劉備,也算是東吳的的大人物了 。
經考古鑒定,朱然墓是迄當時為止長江中下游區域已發掘的300多座東吳墓葬中最能反映東吳最高統治集團墓葬特點的一座大墓。墓室雖早年被盜,但許多隨葬的精美漆器幸免劫難。在140余件出土文物中,有部分還被列為國家一級珍品。
看上去是不是并沒有太厲害?
朱然墓中發掘的一件看起來不起眼的文物卻不僅震動了中國考古界,并且震動了日本全國。
我們都知道,木屐算是日本文化中一件非常特殊的存在,被日本人視作傳統文化中的國粹,輿論一直以來都認為漆木屐是日本人最早發明的。
但在朱然墓中卻發現了一對漆木屐,和當代木屐樣子差不多,通過朱然墓漆木屐的發現,證明了木屐不是日本發明的,二十在中國通過唐文化東傳到日本,最后被日本逐漸使用。
在朱然墓發現了這種木屐后,日本方面還多次請求將其運到日本展覽,在很多日本人看到了在中國出土的木屐后,都紛紛表示詫異,以及那不可避免的尷尬。
但自2002年起,日本人再想看這對木屐,就沒那么容易,必須到中國來了。這對木屐在2002年,已被國家文物局列為首批“禁止出國(境)展覽文物”,一共只有64件,全是國寶。
1.《孫臏兵法》的出土
除了史書記載以外,也沒有看到孫臏的任何著作。甚至有人認為《孫臏兵法》就是《孫子兵法》。原來史學界一直有觀點認為孫臏和孫子可能是同一個人。《孫臏兵法》出土后,基本確定了兩人、兩書是完全分別存在的。
2.睡虎地秦簡的出土
記載范睢被判死刑,不像司馬遷說的那樣跑路了。
根據這批秦簡里的法律規定,陳勝吳廣被發配漁陽,在大澤鄉因雨被阻,是不應該被砍頭的,最多也就是鞭笞而已。
3.殷商時期青銅器可能來自于古埃及
殷商時期青銅器的Pb同位素組成高度放射性,國內唯一與之Pb同位素組成吻合的銅礦峪銅礦的Pb、Sn含量與殷商青銅器十分不吻合,表明國內的銅礦都不可能的殷商青銅器的產源。殷商青銅器的Pb等時線年齡約為20~25億年,表明來源于太古宙克拉通地區,存在可以制造青銅器古文明的太古宙克拉通地區僅有北非地區,即古埃及。這表明,殷商時期的青銅器銅的原料產地為古埃及。
4.金縷玉衣的出土
1968年,西漢劉勝和竇綰夫婦墓中發掘出兩套完整的古代帝王貴族的葬服“金縷玉衣”,距今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據考察,這兩套“金縷玉衣”是我國考古出土中,時代最早的,也是最完整的兩件。我看了一個紀錄片,清楚記得里面說在此之前,金縷玉衣是傳說中的東西,沒有人知道完整的是什么樣的來說一個陳勝吳廣起義的故事吧。大伙兒看看怎么回事?是不是考古人員又在打陳勝、吳廣的耳光。
我們上學的時候應該都讀過、背過一篇文章吧,叫《史記·陳涉世家》里面有這么一段話:
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陳勝、吳廣乃謀曰:“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
熟悉吧。里面說到,陳勝吳廣起義是因為“失期”,失期就要被宰,所以陳勝吳廣就揭竿而起了。
但是!但是!
1975年11月,在湖北省孝感地區云夢縣出土了一批秦竹簡,出土的親簡包括:《秦律十八種》、《效律》、《秦律雜抄》等。
而恰巧,秦律里面有關于“失期”懲罰的記載。
“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水雨,除興?!?/blockquote>什么意思勒?就是說征召不去的,要罰款價值2套鎧甲的錢,預期3-5天的要斥責,遲到6天的要罰價值一個盾的錢,失期超過十天的,要罰價值1套鎧甲的錢。但是如果因為下雨天氣等原因失期的,免除處罰。(個別字可能翻譯不是很準確)
大伙兒看出毛病沒有?
《史記·陳涉世家》里面記載,下雨天,失期了,就要被宰殺,而出土的秦律里面卻說下雨天失期是免除責罰的,甚至最高責罰也是罰款,與課本記載的完全相反。
這算不算打臉?
不過這里面還是有漏洞的,到底是秦律出錯還是秦律的規定只是故作仁慈,實際并未執行,還是陳勝吳廣故意扭曲法律,為鼓動起義而故意夸張了徭役遲到的懲罰,亦或是秦二世修改了秦法。
雖然這次出土的考古文物,不能就這么推翻《史記》的記載,但是里面還是給我們留下了很多瞎想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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